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西藏段)站前工程15标临供物资采购招标 | |
招标编号:ZTGJ2022-CG004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西藏段)站前工程15标临供物资采购招标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0】1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川藏铁路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5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位于四川省及西藏自治区境内;线路东起雅安市,向西经天全、泸定、康定、雅江、巴塘后跨过金沙江进入西藏自治区境内,尔后经贡觉、昌都、波密至林芝,与在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林芝站接轨;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新建正线长度1011公里,设计时速120公里~200公里每小时,项目总投资3198亿元。 CZXZZQ-15标段:本标段位于西藏贡觉县境内,起讫里程D3K753+395~D3K711+690,全长41.729km。主要工程:包括隧道38383m/(0.8+1+0.4)座,桥梁1450.7m/3座(含单、双线箱梁节段预制及拼装70孔),区间路基118m/1段,车站1座(则巴站)。重难点隧道工程为贡觉隧道11631m(26211m)、孜拉山隧道25820m(30028m)。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3.1钢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1.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4财务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1.5质量保证能力: (1)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须提供生产商2021年5月以来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国标)出具的投标物资(任一规格圆钢、螺纹钢各一份)质量检验报告。 3.1.6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2019年5月份以来在大中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提供投标物资供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相应履约证明文件)。 3.1.7履约信用: (1)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相关包件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3.1.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签字并加盖鲜公章),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2型钢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2.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2.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6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4财务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2.5质量保证能力: (1)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须提供生产商2021年5月以来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国标)出具的投标物资中(任意规格工字钢、无缝钢管各一份)检验报告。 3.2.6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2019年5月份以来在大中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提供投标物资供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相应履约证明文件)。 3.2.7履约信用: (1)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相关包件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3.2.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签字并加盖鲜公章),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30日09时00分至 2022年05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按4.1条的要求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无该包件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涉及多个包件投标的,须在系统中分别下载对应包件的招标文件。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7日 10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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