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010/004-19206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华东院-水电五局联合体浠水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浠水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位于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城区中南部,横跨浠水县城区,其中上游起于裴麻高速连接段,下游至京九铁路桥下游侧420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滨河景观工程、河道整治工程、交通工程、截污纳管工程、桥梁工程等五大类工程。在开展以上工程施工的同时,还将结合现状道路,构建完整的两岸车行道路系统。项目总投资约22.94亿元。2、招标范围:华东院-水电五局联合体浠水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水泥。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袋装P.O42.5 | 吨 | 7903.6 | |
2 | 合计 | 吨 | 7903.6 |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36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华东院—水电五局联合体浠水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施工工地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中规定的水泥技术要求。
6.2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检验及试验应满足以下标准:《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GB/T12960-2007、《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17、《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T750-1992、《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GB/T 1346-2011、《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
6.3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