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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盐通铁路工程指挥部中砂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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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0 17:19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盐通铁路工程指挥部,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金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用中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线路自徐宿淮盐铁路盐城站引出,向南经大丰区、东台市、海安县、如皋市,终至在建的沪通铁路南通西站。本项目新建正线156.686km。全线共设6座车站、2个线路所,桥梁比例为94.7%。另设置本线引入南通站与宁启线间上、下行联络线13.2km,新建南通动车运用所。

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站前工程YTZQ-6标段起止里程桩号为DK123+681.47~DK148+970.58,正线长度25.289km,箱梁预制架设716孔(含5标13孔),站场1个,混凝土拌合站3处(其中1处在梁场内部),梁场1处,填料集中加工站1处。主要工程内容:拆迁及征地(改移道路、沟渠、砍伐与挖根、既有建筑物拆除后的垃圾清运、临时用地及复垦);路基工程(站场路基);桥涵工程(含声屏障基础和预埋件,含跨入其他标段(DK123+255.54~DK123+681.47,共计13孔)的制架梁、桥面系及声屏障基础和预埋件);整体道床(不含岔区长枕埋入式整体道床和Ⅲ型板、双块式轨枕的预制,Ⅲ型板、双块式轨枕在板厂自提(不含装车));线路有关工程(不含备料及CPⅢ测设);综合接地;站场(含站场铺面、平过道、电缆槽及综合管沟、站台挡墙、站场附属工程);其他建筑及设备(含路基声屏障基础及预埋件,不含声屏障及安装);大临及过渡工程。

本标段共有站场路基土石方量477390m³;特大桥:海安特大桥仅预制架设13孔梁,如皋特大桥23720.9延长米,框架桥723顶面平方米,框架涵88.86横延米;箱梁预制、架设716孔(含5标13孔,32m简支箱梁664孔、24m简支箱梁51孔,非标梁1孔),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7联。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201907030HS

包件编号:苏通ZS01包

物资名称:中砂

数量:60000吨(包含连续梁用中砂2.6-3.2约5000吨,自密实混凝土用砂(细度模数不大于2.7)约10000吨。)(包件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合同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白蒲镇白蒲工业园附近中交二航局17#拌合站,平潮镇四十里村附近中交二航局18#拌和站;白蒲镇张赵村附近中交二航局16#拌和站。

计划交货期:2019年8月至完工,具体到货时间以项目部订货计划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中砂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厂有有效的采砂许可证,日生产和供应能力均在2000吨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委托代理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章节),如被授权人中标,授权人有义务共同完成供应任务;若被授权人中标且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授权人必须无条件继续按给予被授权人同等条件完成保供责任(即生产厂保证出厂履约,生产厂或指挥部均可另找供应商接替被授权人继续履约)。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所投标物资应在开标前经我部检测合格。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有满足要求的筛砂设备;投标物资有限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2016年1月~至今(合同签订日期)在两个及以上类似相关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与中交二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骗取合同的不良行为。

3.7其他要求:根据经济比对分析,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决定由指挥部选择适宜场所设置3~5万吨中砂库存。同时,评标时优先考虑能提供一定保险库存的供应商。

3.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1投标人须能够提供相关生产厂资源费证明,若中标人结算时不能够提供资源费证明,招标人有权在结算款项中代扣代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30日至2019年08月09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登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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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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