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陶乐镇盐碱地土质改良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陶乐镇盐碱地土质改良项目(项目名称)己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管批字{2022}1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庙庙湖村1084.58亩水地改良平整,铺设厚30cm沙土443867.82m³,每亩地施有机肥3吨、复合肥50kg,随喷灌施氮肥3次(尿素,每亩每次施10kg)共施有机肥3253.74吨、复合肥54229kg。具体工程量及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
2.6本次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5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本项目釆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备注: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更新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15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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