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2019年低速电动车磷酸铁锂电池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C-ZJTT-BX-2019-0016,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本项目资金比选人自筹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磷酸铁锂电池采购。
标段划分及预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20万元(含税),磷酸铁锂电池采购,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1家供应商
1.3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提供一份2018年1月1日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3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若为代理商,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主设备(铁锂电池),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应答,且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如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与,相关参选均无效。
2.4 应答人需具备2016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时间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签订时间为准)磷酸铁锂电池采购项目的供货业绩,需提供至少1个相关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标的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参选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10)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2.7 参选产品要求
(1)参选产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参选产品供货周期满足下单后15天内;
(3)参选产品须满足到货验收后1年的保修期。
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 2019 年7月30日 9 时 00 分至 2019年8月1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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