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紧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昆明市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紧急采购项目进行紧急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紧急采购活动。
二、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Q53A00922001114
2.2采购范围:高通量荧光定量PCR仪1台、实时荧光定量PCR仪4台、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1 台、碘元素全自动检测仪1台,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供应商须对以上设备进行整体响应及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否决处理。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5 交货地点:昆明市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三、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上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提供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18年-2020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4月 03日至2022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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