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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勐关高速公路第2项目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2-03-26    
 获取参与流程

招标编号:CRCC-CDJC-2022-04-1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勐关高速公路第2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勐关高速公路第2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云南勐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钢、水泥采购进行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勐关高速公路第2项目,位于云南省景洪市勐腊县。合同金额9.72亿元,合同工期30月,开工日期:2022年4月,竣工日期:2024年11月。主要工程:路基挖方311.9万m3(含隧道挖方15.7万方),路基填方200.7万m3,排水及防护圬工砌体16.3816万m3。大桥5139.5m/20座,中桥119m/2座;共有桩基995根,立柱805个,盖梁398个,预制混凝土预应力箱梁1768片。中隧道727m/1座。涵洞通道17道(通道1道、盖板涵16道)。停车区和养护工区(合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平交口3处。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型钢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水泥1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后,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326日9:00至 2022331日21: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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