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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聚胺类清水剂委外加工服务单项协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3-16    
 获取参与流程

项目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聚胺类清水剂委外加工单项协议
标段(包)编号:2022-FW-GK-HYFZ-0419/01
发标日期:2022年03月16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聚胺类清水剂委外加工单项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技公司聚胺类清水剂委外加工服务单项协议
完工期: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为了满足现场清水剂需求,进行外委加工采购。
项目名称:工技公司聚胺类清水剂委外加工单项协议
服务周期: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服务成果交付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八路 惠州生产中心
合同签订模式:
推荐中标候选人以评标价格(不含税投标报价)为评审依据,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签订1主1辅协议(该项目拟在预算范围内,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辅合同)。主合同与辅合同预估数量比例为8:2。主合同金额=80%预估数量*主合同中标含税单价;辅合同金额=20%预估数量*辅合同中标含税单价。主辅合同实际执行金额均不能超过各自合同金额。
合同定价模式
固定单价/费率合同+浮动单价/费率合同,聚胺类清水剂采取定价公式定价,具体如下:聚胺类清水剂单价=环氧氯丙烷数量×环氧氯丙烷单价+聚胺类清水剂数量×加工服务费。
项目所在地:天津
服务内容简介:序号 物资名称 预估数量及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A类聚胺类清水剂产品 200吨 以买方通知为准 惠州库房 单次最小送货量2吨
2 B类聚胺类清水剂产品 600吨 以买方通知为准 惠州库房 单次最小送货量2吨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环氧氯丙烷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提供使用环氧氯丙烷生产其他化学品的生产许可证,或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环氧氯丙烷),或提供环氧氯丙烷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或提供最近3年内有效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书(具有环氧氯丙烷使用描述),有以上其一文件均可供;
2.2 QHSE资质和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三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
2.3危险品的运输:投标人或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投标人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且运输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3、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项已完成的使用环氧氯丙烷生产其他化学品的销售业绩(业绩中能体现原材料使用的环氧氯丙烷即可),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几份订单即算为几项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2年03月16日到202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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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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