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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全线环境保护专项监理、环境影响验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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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全线环境保护专项监理、环境影响验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19-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7﹞265号)批复同意立项;《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189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征地拆迁有由广东省政府出资;工程投资资本金广东省占69%,中国铁路总公司占31% ,资本金以外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汕铁路自广深铁路新塘站引出,向东经广州市所辖增城区,惠州市所辖博罗县、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惠阳区、惠东县和汕尾市所辖深汕合作区、海丰县和城区,至厦深铁路汕尾站。新塘站西端(广深铁路第Ⅲ线K39+558.66=本线设计起点DK39+558.66)至汕尾站东端车档(DK247+900),新建线路长202.763km。全线新设新塘、增城南、罗浮山、博罗、惠城南、惠东南、赤石7座车站,并改扩建既有汕尾站。

2.1.1正线工程

新塘(含)至汕尾(含)段DK39+558.66~DK247+900,新建正线全长202.763km,含广州枢纽、惠州地区和汕尾地区配套工程。

2.1.2地区配套工程

2.1.2.1广州枢纽

2.1.2.1.1广州北站站改及广州北至长岗上下行联络线:上行联络线GCSDK0+000(=京广线K2239+723.29)至GCXDK3+567.053,长3.567km;下行联络线GCXDK0+000(=京广线K2239+723.29)至GCXDK3+567.053,长3.567km。

2.1.2.1.2新塘站站改,含既有广深四线改建工程和新建新塘信号楼等土建工程;

2.1.2.1.3新建新塘动车所、动车组走行线5.6公里。

2.1.2.2惠州地区

赣深铁路惠州北站至广汕铁路广州方向上下行联络线:上行联络线HBSDK0+000(=广汕DK112+652.79)至HBSDK8+289.00,长8.289km;下行联络线HBXDK0+000(=广汕DK112+652.79)至HBXDK8+170.00(=赣深铁路GSDK357+897.12),长8.17km。

2.1.2.3汕尾地区

汕尾站改扩建工程及汕尾站广汕至厦深铁路联络线3.551单线公里。上行联络线SDK0

+000(=广汕DIK244+159.82)至SDK1+862.215(=厦深线 K1468+333.243),长1.862km;下行联络线XDK0+000(=广汕 DIK244+159.82)至XDK1+688.414=厦深线K1468+511.74),长1.689km。

2.2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正线间距:5米;

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

最大坡度:20‰,困难条件下30‰;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调度指挥系统:综合调度集中;

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轨道类型:CRTSⅠ型双块式无砟轨道。

2.3招标范围

本次拟招标范围为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设计范围内全线(含配套工程)环境保护专项监理、环境影响验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主要内容如下:

2.3.1环境保护专项监理

2.3.1.1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的情况,确保各污染治理工程的工艺、设备、能力、规模、进度等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得到落实,确保项目“三同时”工作在各阶段落实到位。

2.3.1.2开展施工期及开通2年内水、气、噪声等监测,确保水、气、噪声、固废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2.3.1.3全线环境保护专项监理各类监理成果报告的编制提交,包括月报、季报、年报、专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2.3.2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内容

2.3.2.1根据《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 〔2012 〕107号)及《关于印发高速铁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铁计〔2012 〕264号),开展现状调查、声环境检测工作,收集、分析本项目情况,制定初步调查工作方案提交招标人。同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调查工程建设期、调试期、试运营期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详细核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设计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运行情况、有效性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同时,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并协助招标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2.3.2.2配合招标人编写环保验收工作中相关项目竣工环保文件并提供咨询服务。

2.3.2.3在具备监测条件的情况下,委托环保监测部门完成水、大气、噪声、振动、电磁等相关监测工作。

2.3.2.4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负责实施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协助本项目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环保验收技术审查。

2.3.2.5负责项目自查报告审核,协助办理运行申请。

2.3.2.6联系环保验收有关事宜,包括技术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及报审工作。

2.3.2.7建设项目依法进入生产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协助招标人最终取得本项目(包括分阶段开通项目)环保验收批复。

2.4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总工期4年。本工程全线环境保护专项监理、环境影响验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期:本招标项目工期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查止。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GSZX9:包括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设计范围内全线(含配套工程)环境保护专项监理、环境影响验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3 投标人近 3 年(2016年~ 2018年)中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000万元;注册资金要求在5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8月~2019年8月)内承担过铁路大中型项目或类似项目(交通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1.5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监测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咨询任务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从事环评工作8年以上,主持过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从事环评工作5年以上,担任过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负责人工作。

3.1.7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的地方政府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1.8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9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10投标人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

3.1.11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限制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2018〕122号),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进行以下限制:

3.1.11.1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严重失信行为扣减3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3.1.11.2投标人为依据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规定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的,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失信被执行人等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失信行为扣减1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3.1.12 近五年环评及环保验收项目内未收到环保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要求整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4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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