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207-19096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对自贡高新区板仓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电气自动化设备和仪器仪表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编号:ZGBCWS/SB0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1项目概况、招标采购范围
1.1.1项目概况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板仓工业集中区位于四川省自贡市东南部,地处釜溪河流域,属三峡库区上游,规划控制面积 40 平方公里。板仓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板仓工业集中区下游的自贡市沿滩区下余田坝,占地约22.5亩,邻近S206省道。
工程已经建成共3.96万m3/d,一期1.5万m3/dd。此次提标改造工程的服务对象为一期,因此,提标改造工程规模为1.5万m3/d。
出水标准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1.1.2招标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自贡高新区板仓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电气自动化设备和仪器仪表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范围包括电气系统设备及自动控制系统设备,含全厂自动化系统设备(含软件开发、开发平台的免费升级及安装调试),仪表、进出水在线系统、安防系统及柴油发电机组、动力配电柜、现场控制柜以及连接设备所需的控制线缆等。投标人对所供产品的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转运及保险、到货、卸货、现场开箱检验、自控系统设备安装、编程及电气系统设备安装指导、调试负责,并提供在线监测系统一年的运维服务;提交全套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标准和规范);负责对买方人员的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参加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等服务,完成招标设备在投入运行和最终验收之前的相关工作和服务。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技术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虽然在发货清单中未列入,但确实是投标人为满足合同设备技术规范的要求所必须提供的供货范围,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投标人应负责将所缺的设备及备品备件、资料等补齐,且不再发生费用。
1.1.3设备供货、安装时间节点及到货地点
分批次交货,设备到货时间如下:
设备到货地点:自贡高新区板仓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制造和供货的财务能力,投标文件应附2016、2017、2018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无2018年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7年财务报表);
4)投标人近5年(2014年~2018年)内不少于3项自来水厂或2项污水处理厂自动化设备的供货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
5)高低压电气设备、在线检测设备制造商近五年(2014年~2018年)拟投标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且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主要设备:高低压电气设备、在线监测设备、仪器仪表及PLC的授权文件(非唯一授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量保证承诺、技术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标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招标编号:POWERCHINA-0207-19096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对自贡高新区板仓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电气自动化设备和仪器仪表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编号:ZGBCWS/SB0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1项目概况、招标采购范围
1.1.1项目概况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板仓工业集中区位于四川省自贡市东南部,地处釜溪河流域,属三峡库区上游,规划控制面积 40 平方公里。板仓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板仓工业集中区下游的自贡市沿滩区下余田坝,占地约22.5亩,邻近S206省道。
工程已经建成共3.96万m3/d,一期1.5万m3/dd。此次提标改造工程的服务对象为一期,因此,提标改造工程规模为1.5万m3/d。
出水标准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1.1.2招标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自贡高新区板仓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电气自动化设备和仪器仪表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范围包括电气系统设备及自动控制系统设备,含全厂自动化系统设备(含软件开发、开发平台的免费升级及安装调试),仪表、进出水在线系统、安防系统及柴油发电机组、动力配电柜、现场控制柜以及连接设备所需的控制线缆等。投标人对所供产品的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转运及保险、到货、卸货、现场开箱检验、自控系统设备安装、编程及电气系统设备安装指导、调试负责,并提供在线监测系统一年的运维服务;提交全套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标准和规范);负责对买方人员的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参加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等服务,完成招标设备在投入运行和最终验收之前的相关工作和服务。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技术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虽然在发货清单中未列入,但确实是投标人为满足合同设备技术规范的要求所必须提供的供货范围,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投标人应负责将所缺的设备及备品备件、资料等补齐,且不再发生费用。
1.1.3设备供货、安装时间节点及到货地点
分批次交货,设备到货时间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到货时间 | 备注 |
1 | 动力配电柜 | 2019年9月15日 | |
2 | 轴流风机控制箱 | 2019年9月15日 | |
3 | 负荷开关箱 | 2019年9月15日 | |
4 | 柴油发电机组 | 2019年10月5日 | |
5 | 自动控制系统设备 | 2019年9月25日 |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2)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制造和供货的财务能力,投标文件应附2016、2017、2018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无2018年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7年财务报表);
4)投标人近5年(2014年~2018年)内不少于3项自来水厂或2项污水处理厂自动化设备的供货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
5)高低压电气设备、在线检测设备制造商近五年(2014年~2018年)拟投标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且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主要设备:高低压电气设备、在线监测设备、仪器仪表及PLC的授权文件(非唯一授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量保证承诺、技术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标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