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委托,对(重招)中石化洛阳分公司水务部过滤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过滤器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310-2117-1586-B1 2.项目内容:(重招)中石化洛阳分公司水务部过滤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双滤料过滤器\Q=80m3/h DN3200×17 108421D Q235B+1751/无烟煤+石英砂 | 10.00 | 套 | 包1-过滤器 | |||||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 洛阳市孟津区(原吉利区)中石化洛阳分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仓储站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商,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2.投标方须严格遵守本技术要求,依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方案、整套设备设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要求(招标文件中所有标识“★”的条款要求不得负偏离)。 3.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以来,石油化工行业至少3套(每套业绩≥5台、单台直径≥Φ3200mm)多介质过滤器的应用业绩,使用性能良好,提供每套业绩的完整合同、完整技术协议和完整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用户评价报告(需加盖公司或主管部门公章;报告中明确处理水量、进出水质实际数据、用户评价意见、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4.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内满足多介质过滤器所用石英砂、无烟煤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理化指标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指标要求。 5.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完成土建设计资料提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公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2月16日8:00时至2022年2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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