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联通益阳市分公司2019-2021年慰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B39242019000085)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通福招标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联通益阳市分公司2019-2021年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
2.3招标内容:员工慰问物资采购,包括水果类、粮油类、饮品类、零食类、传统佳节物资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物资,并免费配送至指定地点。
2.4项目规模:32.5万元/年(不含税),总预算为65万元(不含税)。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
2.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本项目签订框架协议,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2.7交货期:收到招标方通知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日用生活用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
3.3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违法转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益阳市分公司有不良合作记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7月16日至2019年07月22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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