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19年-2020年高位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THJ2019015LS)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次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19年-2020年高位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预计采购30个站点,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计数量(套) |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
1 | 40倍200W网络红外球机 | 25 | 12.5 |
2 | 48倍800万星光级红外高清AI网络球机 | 5 | 7.5 |
3 | 摄像头安装及维保服务(含辅材及三年维保) | 30 | 15 |
合计金额 | 35 |
2、标段划分及中选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排名第一的参选人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3、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货交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4、保修期:3年,从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5、合同签订: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2年;
6、违约处罚条款:应满足丽水铁塔业务要求,未达到要求的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公司合作单位管理办法最新要求执行。
二、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开户许可证;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法人的资质文件及授权证明;
2、参选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中选后与采购人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3、参选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参选人须符合以下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没有“失信被执行”记录。资格审查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核查。
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放弃中标的;
8) 参选人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铁塔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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