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4006/007-19102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兰州)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 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中国水电四局三峡福建产业园LM钢结构厂房钢材,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三峡福建产业园LM钢结构厂房项目,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1000亩(666822㎡),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工业区,港前大道两侧。西侧与汽车园东路一路之隔,东侧临规划的经二路,北侧为空地,南侧为15#-17#码头(拟建)。其中港前大道南侧273亩为物流用地,北侧临近港前大道30亩为商服用地,紧靠商服用地以北697亩为工业用地。园区拟建设办公区(三峡产业园大厦、公寓楼)、生活区(宿舍、食堂、室内运动场)、生产区(中水四局工厂、金风科技工厂、江苏中车工厂、东方风电工厂、检测中心、风机三厂、LM工厂等),总建筑面积约21.4万㎡。
LM工厂用地位于园区南侧,在港前大道南侧,靠近码头,地块用地规整,基本呈直角梯形,上边长约424m,下边长约486m,直角边长约400m。总用地面积182017㎡,约273亩。总建筑面积31317㎡,共9个建筑单体。其中,LM工厂厂房25374㎡、化学品仓库1311㎡、普通仓库1637㎡、生产辅助楼1207㎡、树脂罐房417㎡、树脂泵房165㎡、刷漆间500㎡、废品仓库411㎡、锅炉房295㎡。LM工厂厂房为单层钢结构厂房,共两跨,最大跨度43.5m,檐口高度23.5m,行车重量60吨。生产辅助楼为多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7.5m,其余建筑均为单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6~11.6m。
2、竞标范围:三峡福建产业园LM钢结构厂房钢材853.871吨。竞标范围为钢材现场含税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钢材的加工制造、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不含卸车费)、仓储、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检测、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材料进场后需报验的检测样品的制作费等。
3、采购数量:853.871 吨。
4、交货时间:2019 年 7 月 30 日交货,合同签订后 10 天完成全部交货。如能提前交货请在投标文件注明。
5、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基本要求
执行标准及要求
钢号 | 执行标准 | 材料要求 |
Q235B | 《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 (1)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2)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
Q345B |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 | |
板厚度大于等于40应满足《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 5313-2010)中Z15的规定。 |
6.2、钢板厚度偏差执行《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中N类偏差要求。
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N类)
单位:mm
6.3、钢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要求:
牌号 | C ≤ | Si ≤ | Mn ≤ | S ≤ | P ≤ | Cr ≤ | Ni ≤ | Cu ≤ | N ≤ |
Q235B | 0.20 | 0.35 | 1.40 | 0.045 | 0.045 | - | - | - | - |
Q345B | 0.24 | 0.55 | 1.60 | 0.035 | 0.035 | 0.30 | 0.30 | 0.40 | 0.012 |
6.4、钢材力学性能应符合下表要求:
牌号 | 屈服强度,MPa | 抗拉强度Mpa | 断后伸长率A/%,不小于 | 冲击试验(V型缺口) | ||||
厚度,mm | 厚度,mm | 温度/℃ | 冲击吸收功(纵向)/J不小于 | |||||
≤16 | >16-40 | >40-63 | ≤40 | >40-60 | ||||
Q235B | 235 | 225 | 215 | 370-500 | 26 | 25 | 20 | 27 |
Q345B | 355 | 345 | 335 | 470-630 | 22/20 | 21/19 | 20 | 34 |
6.5、钢板包装、标识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47的规定,并在质量证明书中声明所提供产品符合本规范要求。
6.6、钢板生产要尽量减少炉批号。
6.7、所有钢板要求有完整合格的产品出厂证明,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的有效复印件,且要求每批次交货钢板的质量证明书电子版在钢板到货卸车前发送给钢板采购厂家,纸质版质量证明书需在相应批次钢板到货5天内邮寄到钢板采购厂家或随车发送。
6.8、为了保证制作全程的追溯性,每块钢板上必须标记有以下信息(不限于):炉批号、件号、材质和质量等级等。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买方预付 30%合同货款,卖方负责生产、发货。全部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数量的、产品的各项检验、试验验收,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供该合同全额货款 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自合同签订日起三个月内向卖方付清本合同剩余货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 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1、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2、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3、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在近 3 年内在钢结构厂房的钢板供货合同不少于 5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5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钢板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9年7月1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