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41STC71968
项目名称:新华丝路多语种数据库一期建设项目—“一带一路”企业信用管理服务子系统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目标为:1、提供企业信用管理通用业务服务;2、优化提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与推荐服务;3、提供新华信用企业信用管理移动端的开发;4、接入多个场景和维度的企业信用评价模型与信用评价数据,优化新华信用已有信用评价模型;5、接入多个场景的信用风险监控预警数据及开发监控提醒功能;6、实现各类“信用+场景”服务的接入;7、建设企业可信信用档案库及管理与服务子系统;8、扩展开发企业信用管理中台开放式API接口;9、企业信用管理服务后台运营系统建设。详见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采购数量不适用。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起4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产品设计,制定开发计划,完成第三方平台(或系统)选型以及系统架构设计,最终详细设计方案通过采购人审定;2、合同签订起8个月内:完成企业信用管理服务子系统开发、系统集成全部工作内容,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后,“本项目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3、合同签订起12个月内:试运行合格(系统连续无重大故障运行至少3个月;在试运行期内如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从故障排除之日起重新计算,直到系统连续3个月无重大故障为止),出具系统经第三方测试合格报告,采购人组织系统正式验收(满足本技术需求书 的全部内容为合格);4、正式验收合格后,项目进入一年维保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属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有关中小企业方面)无特殊资质要求,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要求;
②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申请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②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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