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SD【2021】G12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1年数据汇聚整理平台运维和数据加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20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保障数据汇聚整理平台正常运行,确保系统业务的正常开展,开展运行维护和优化完善工作,以巩固前期建设成果,更好地服务税收管理工作。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数据汇聚整理平台运维和数据加工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C020302、软件运维服务C020603。
(1)运行维护现有数据汇聚整理平台,确保平台运行硬软件环境稳定运行,维护现有系统功能主要包含用户管理及权限控制、数据汇聚存储、数据清洗加工比对、数据目录管理及数据权限统一管控、数据集市、数据审计、主题数据库、数据接口、内外数据服务、典型主题应用、动态信用子系统、Hadoop大数据平台等功能正常运行。
(2)依托现有平台,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在现有平台基础上实现系统功能全面优化;拓展数据来源渠道及加强数据服务能力,支撑大数据应用。
(3)运维期内按照税务局内外部数据服务需求及自身服务分析及应用需要,依托平台大数据及时高效组织加工数据,提供数据加工分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向采购人提供实质性有效服务之日起计算),合同生效后2日内进场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30 %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执行形式为:如果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提供单独的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必将合同金额的3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少于前述30%的60%,且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对该大型企业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投标人不属于大型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给与3%的价格扣除优惠。具体需满足如下条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单独的承诺函承诺: “如果投标人中标且为大型企业,必将本项目中预算金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少于前述30%的60%。”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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