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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云红河集团昆明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储设施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及昆明卷烟工商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场地现状混凝土道路拆除(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GC-2021-04611

   日期: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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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储设施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及昆明卷烟工商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场地现状混凝土道路拆除(项目名称)/(标段)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中烟办〔2017〕85号文、中烟办〔2018〕114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昆明卷烟厂新厂区北侧自有工业用地。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项目部分施工内容需分阶段实施,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需暂停施工分阶段进场实施的停工天数,经招标人确认后不计入工期。该计划工期已包含国家及云南省规定的节假日及公众假日,还包含工程材料的供货周期等。

2.3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3.1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场地平整等前期准备工程施工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地清表、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外运、土夹石回填、素土回填、拆除消火栓及地下管网、拆除阀门井(或检查井)、拆除避雷设施基础和接地体、拆除场地内现有建构筑物基础、拆除现状混凝土道路及周边地下管网、建筑垃圾外运及必要的边坡处理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3.2招标规模:对昆明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储设施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场地平整,总用地面积约260亩。其中,场地清表面积约149000平方米,土石方工程挖方量约57499方、填方量约108768方,拆除昆明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储设施项目和昆明卷烟工商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混凝土道路及广场约13591平方米,项目建设投资金额约2740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4.2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4.3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提供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上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4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提供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上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5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4.6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0,竣工时间大于2018-1-1,业绩内容为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项目(或包含2000万元及以上土石方工程的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包含在总承包工程中,如果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土石方工程金额的,还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4.7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0,竣工时间大于2018-1-1,业绩内容为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项目(或包含2000万元及以上土石方工程的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上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包含在总承包工程中,如果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土石方工程金额的,还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4.8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提交承诺书)。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4)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5)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6)投标单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7)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8)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还须于(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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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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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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