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方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某某单位的委托,就车辆维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2021-JKHYDX-F1005
二、采购内容:车辆维修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无预算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均证件视为有效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的相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若为免税企业需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本项目不限制供应商所在地,但供应商须具备在酒泉市金塔县区域内对需求单位于24小时内响应的能力。(需由供应商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6.近3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供应商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其他相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公平投标承诺书;
7.供货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需投标人提供声明);
8.供应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招标活动。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须由拟投标供应商公司提供书面说明);
9.投标人须提供已在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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