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观净水厂等四个项目化验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G2021-14129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5时0分~2021年12月20日 9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保证金金额(万元):3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23.6552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公开招标的类似仪器设备(包括高压灭菌器或电子天平或超纯水机或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必须提供合同关键复印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③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 注:以上资料原件备查。项目业绩需以投标人名义签订。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没有被纳入本项目招标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投标的企业名单。(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6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无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 9时0分 - 2021年12月20日 11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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