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19-2020年基站建设地勘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33THJ2019013LS)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本次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19-2020年基站建设地勘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预计200个基站需进行岩土勘察,预计含税投资额为人民币60万元。
2、标段划分及中选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排名前两名的参选人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3、工期要求:静力触探的三个自然日内提供勘探报告,钻孔取土的四个自然日内提供勘探报告(同时提供纸质报告和报告扫描件),具体各工程地质勘探时间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合同及服务期:签订框架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违约处罚条款:应满足丽水铁塔业务要求,未达到要求的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公司合作单位管理办法最新要求执行。
二、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开户许可证;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法人的资质文件及授权证明;
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与采购人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3、参选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出具有效勘查检测报告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须提供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19年3月至5月)的社保证明。
5、参选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国内地勘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封面、双方签字盖章、合同金额页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订单);参选人须具备良好信誉(须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6、参选人不得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给其他单位(须提供不转让分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没有“失信被执行”记录。资格审查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核查。
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放弃中标的;
参选人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铁塔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2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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