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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019年中国石化防爆灯具框架协议防爆灯具(包-B3-荧光灯)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25    
 获取参与流程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2019年中石化防爆灯具框架协议招标所需防爆灯具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717A/B/C/D/E-3105-8700-B3
2.项目内容:2019年中石化防爆灯具框架协议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固定防爆电器灯具100.00件包-B3-荧光灯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9月30日、各执行企业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投标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投标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易派客承诺函》,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否决其投标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质量承诺函》,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否决其投标 6.框架协议条款响应表:有偏离项需逐条说明。未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视为完全响应,不提供否决投标,若有重大偏离,需评标委员会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7.厂区实景及装备彩色照片:投标商需提供厂区大门、生产区域和收发货区域的实景彩色照片,提供制造和检验装备清单中所列装备的彩色照片。不能提供或照片不能有效证明其真实性的,否决该投标商 8.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技术要求是对投标产品性能的最低要求。提供的产品系列及规格型号应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未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视为完全响应)。累计5项不满足则否决。 9.投标产品业绩: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产品在国内运营商具有不少于三年的正式商用经验: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1.2016年1月1日之前的投标产品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2.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3.如不满足否决投标。需随身携带合同正本、发票备查,不能提供正本、发票备查的视为否决。 10.防爆路灯、投光灯、泛光灯的配光曲线报告:应提供专业的路灯、投光灯、泛光灯的配光曲线测试报告,不提供满足要求的报告否决 11.防爆标志灯的CCCF认证:应符合消防产品国家标准要求,应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F认证)证书。(适用于投标LED灯包段的投标商) 12.防爆合格证:提供与此次投标产品规格相符的防爆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从以下机构或其它国家认可的防爆检验单位中获得,并涵盖投标标段的所有产品: 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2.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3.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 4.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否决具体型号,但同一包段被否决的型号超过总数量20%的否决该供应商整个包段 13.2016-2018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三年内年度投标商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累计低于1500万元的否决投标。 14.提供连续三年(2016-2018年)完整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1.审计报告需为清晰扫描件。2.审计报告的损益表、负债表等关键内容要求带审计事务所审计专用章。3.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均高于80%否决、企业2016-2018年连续三年无盈利否决。 15.投标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应为涵盖标的物的生产型企业)。 16.投标商需提供标明本企业注册资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具有等值货币的财务报告,或最新的验资报告(证明企业注册资金到位及变化情况的证明),注册资金低于4000万人民币否决。。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6月25日16:30时至2019年6月30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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