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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古田临水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古田临水宫景区临水公园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8    
 获取参与流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GK)2021-75号

项目名称:古田临水宫景区临水公园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9.383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83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交投标保证金数额

主要技术参数

1

1

古田临水宫景区临水公园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1项

193835.96元

1938元

详见第三章

养护期暂定三年(1+1+1模式),合同期暂定为一年,每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若中标单位经考核达标,可按中标单价续签,一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若考核不达标,合同自动终止,其所养护项目重新招标。

付款方式:

采购人每月底对中标人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评定,评定合格,按中标价项目分解计算当月养护金额,中标人开具发票,按月审核支付。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的报价为固定包干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税金等费用。

 

  • 服务要求

    (项号1)1、本项目工程量按现场实际测绘绿地面积、乔木景观树数量等确定。

    (项号2)2、具体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古田临水宫景区临水公园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项目

    参考数量

    单位

    备注

    绿地养护及保洁

    13664.52

     

    乔木、景观树

    1033

     

    朝圣广场杂草清理

    17195

    硬质广场铺装石缝

    每年一次林下杂草人工劈除清理及填埋(祖庙邻边茅草带)

    1

    消防隔离带

1、养护总体要求

(项号3)1.1.养护的内容(标的物)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对内容变动(含数量与质量)有知情权和决定权。中标人应及时对内容的变动情况观察和报告。中标人未得采购人指令不得擅自处理。不及时发现和报告的,视情况给予单次500元扣罚,造成损失无法追偿的,由中标人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

(项号4)1.2.在养护过程中,中标人应尽的一般的义务:

(1) 严格执行采购人养护标准和规范,技术完成补植、修剪、栽植、防治病

虫害、浇水、施肥、保墒除杂、卫生保洁的养护工作以及110联动应急处理和防洪防台风等抢险工作。

(2) 承包期内按《古田临水宫景区临水公园绿化养护管理项目质量考核标准与评分办法》及《绿地养护处罚细则》执行,如有修订应执行新的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中标人应无条件遵守。

(项号5)1.3.养护时间规定:

1.3.1.绿地环境卫生保洁时间:正常作业时间为每日7:30-18:30,其余时间安排人员巡扫。

1.3.2.绿地养护作业时间:正常作业时间为每日上午6:30-11:30(夏季:6:00-11: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夏季为6月-9月。

(1) 道路养护作业要避开上下班高峰期,水车浇水作业要求夜间进行,大型修剪及施肥尽可能安排周末,其余时间根据时间安排人员承担绿地维护等工作。遇有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检查、考评等采购人要求延长时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扫保洁,但不增加任何费用。

1.3.3.投标人须接受采购人调整养护作业时间的要求

(项号6)1.4.养护工人及设备要求:

1.4.1.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安保人员、7名各类绿地保洁人员、10名管养人员,另配备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

1.4.2.防洪、防台风应急抢险人员要求

1、除正常养护工人,在台风、洪涝灾害性天气来临前须组织50岁以下的男工4人及以上供采购人在应急抢险统一调配使用。

2、在此期间项目经理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待命,到相应地点集中。

3、组织的抢险队伍中必须有2名以上能熟练操作油锯的工人。

1.4.3说明:

1、以上所需工人基本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男工在18-60周岁,女工在18-55周岁。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2、日常养护园林器械操作工指能熟练操作油锯、绿篱机、割草机、喷药机等园林养护设备的技工。

3、养护工人数量是指:在本标书规定的养护时间内任一时间点养护企业在现场投入的养护工人数量。

4、绿化工、花卉工、花卉园艺师等园林绿化技术工种证书需由人社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5、必须组成项目管理队伍,须承担养护范围内的病虫害监测任务,且定期按要求汇报病虫情。

(项号7)1.5.设施设备要求

1.5.1.投标人需承诺至少配备以下设备:1部高空修剪车(升降高度12米及以上)、1部洒水车(总口屯位≥10t/辆)、1辆封闭式垃圾车(总口屯位≥5t/辆)、1部巡逻监管车(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车或微型车)、1辆高压喷药车(总口屯位≥5t/辆)、1部吊车(起吊质量≥8t)及若干园林机械器材设备。

1.5.2具备常规110联动和防洪、防台风应急抢险所需的正常安全防护、警示标志的设施要求。

1.5.3以上工具设备应在每次台风、洪涝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准备好并到位。

(1) 原则上养护所需的工具、材料(包括水电等)、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须符合国家标准方可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造成较大损害,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采购人有权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工艺提出更换或修改要求,拒不服从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项号8)1.6.施肥要求:

(1) 肥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施用,肥料需达到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在施肥前提供肥料的合格证明、相关出厂证明。施肥量以植物正常生长需要且不造成肥害为准。

(2) 重要路段施肥时间须安排在周六、周日或早上7点前完成。

(3) 分车带的肥料要求将肥料袋竖直紧靠路沿石排放,不得随意丢放。

(4) 乔木采用沟施肥料的,挖沟规格深30cm,长50cm,每株两条。

(5) 片植地被施肥步骤:修剪并清理地上杂物——均匀施放——结合松土将肥料下翻。

(6) 在能够松土的情况下要结合松土进行施肥,施肥后必须及时适量灌水,使肥料渗入土内。肥料不得随意撒在表层。

(项号9)1.7.灌溉与排涝要求

(1) 总体要求

灌溉对象

灌溉要求

土壤含水量要求

排涝

草坪及其他草本地被植物

1、根据各种园林植物的生物学特性进行合理灌溉。

2、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浇水水量应大于该草本地被植物该规格的蒸腾量。

3、特别是9月至次年2月份要多浇水,使各种园林植物保持优良的长势。

在雨水缺少的季节土壤含水量应保持在:砂土为3-6%,砂壤土为6-12%,壤土为12-23%,粘土为21-23%。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6%,砂壤土9-12%,壤土18-23%,粘土为22-23%;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3-4.5%,砂壤土为6-9%,壤土为12-18%,粘土为21-22%。

在春季多雨和夏季台风暴雨季节应及时排涝,防止因积水烂根而死苗。

景观树

乔木

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浇水

树穴中有种植灌木、草坪和其他地被的乔木、行道树,在雨水缺少的季节土壤含水量要求同上。

 

(2) 时间安排:尽可能实行夜间浇水,时间从19:30至凌晨5:30.

(3) 方式方法:车行道分车带采用水车花洒,边侧绿地使用水枪浇灌,尽量避开行人和车辆。

(4) 降土措施:

A、 在春季对分车绿化带的灌木进行强剪,清理绿化带中的杂物垃圾,并对高出路沿的土壤进行降土,要求低于路沿石5-10cm。

B、 平时对高于路沿石的绿地土壤进行切沟处理,使其低于路沿石5-10cm。

(5)水车、货车的GPS设备租赁(含系统租赁和维护、维修)由中标人承担,并将GPS监管平台提供采购人使用。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水车未按要求作业,一次扣罚1000元,若采购人无法监控的,一次扣罚2000元。

(项号10)1.8.修剪要求

(1) 采用避峰作业方式,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交通繁忙、拥挤的路段,时间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交通繁忙路段,工作时间安排修剪的,要求在早上七点前完成,并清理好路面。

(2) 措施保障:技术人员要旁站指导;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项号11)1.9.补植要求:

(1)种植场地的准备:

①降土、清杂,土壤表面低于路沿石5-10cm;

②翻地,施基肥,翻土深度至少30cm,并将基肥均匀翻入土中;

③草花地要晾晒1-2天。

(2)卸苗:

①轻拿轻放,避免土球破散;

②苗木要摆放整齐,切忌胡乱堆放,场面杂乱无章;

③在分车带时,苗木要卸载绿化带中,不能占用车行道影响车辆通行。

(3)种植:

①行道树定点要准,与周边行道树要在一条线上;回填土时要分层夯实,并下足基肥;树穴中土壤降于路沿石10cm;架立护树架。

②灌木种植要排列整齐,行列有序,高低有致。

(4)修剪:

①种植后应立即对嫩芽嫩梢进行修剪,以减少水分蒸发,提高苗木成活率。

(5)场地清理:

①在种植过程中,对施工所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扫并集中成堆;

②撤场前,必须将垃圾清除,并打扫干净,被黄土污染的路面要用水冲洗。

(6)定根水:

①第一遍定根水浇足浇透。

(项号12)1.10.环境卫生的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是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头砖块(景石除外),无干枯枝叶,无卫生死角,应定期“灭四害”,及时清除鼠洞和蚊蝇滋生物。

(项号13)1.11.乔木的管理:乔木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基本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厚重粉尘覆盖,景观效果好。乔木的修剪须考虑其生长特点如萌芽期、花期等,原则上在萌芽前或花芽萌动前进行修剪,特殊树种的修剪应根据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景观需要而定。对严重影响景观和植物生长的果实应及时剪除。乔木整形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应修剪掉树冠上的枯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徒长枝。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的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行道树下垂枝尖端不得低于2米,树高控制在高压线下2米以上,不能遮挡路灯和交通指示牌;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切口要平,略向下斜,同时不能留有树钉,直径超过10厘米的伤口要进行保护处理;下缘线下的萌蘖枝须及时剪除。每年应至少整形修剪一次。乔木每年松土、覆土不少于两次。树穴大小为植株地径的5倍,要求边缘线整齐,树穴内无杂草、垃圾、杂物。乔木须于每年十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刷白应均匀细致,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粉刷材料不得滴溅到路面或树穴内地被植物。须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季节来临前加强管理,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架,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扶正倾斜树,补植缺株,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

(项号14)1.13.养护应急处置方案:

当养护出现质量问题,通知三次整改仍未改观时,启动养护应急处置措施,由采购人组织队伍进行应急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项号15)1.14、配合采购人质监部门的要求:

(1)建立相应的内业档案制度;

(2)根据采购人的养护要求,上报月、季、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肥料、农药、补植苗木、临时工程等隐蔽工程量的确认(数量以基本满足植物正常生长需求且不造成肥害、药害为准);

(4)对整改通知单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5)每日上报时间项目组班子人员应到齐,定点备询。

(项号16)1.15.配合采购人其他部门的要求:

(1)作业人员登记;

(2)绿地数据调查;

(3)110联动的行动配合和110联动预案的培训演习;

(4)植物病虫害的监测与预报。

(项号17)1.16.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中标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相对稳定。确需变动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要及时上报采购人备案,且更换的人员素质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项号18)1.17.现场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要注意安全、保卫、环保、专利使用的方面,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规定,因中标人管理的原因造成的纠纷,由中标人负责。

(项号19)1.18.维护市政园林形象,文明施工要求做到

(1)不得扰民施工;

(2)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要求日产日清;

(3)爱护公共设施;

(4)设置施工提示标识及围护设施。

(项号20)1.19.新增的绿地具体交接日期,根据绿化管理需要由采购人决定,以交接的日期为准。工程款按中标单价,结合实际工程量结算。

(项号21)1.20.苗木的补植费用已包含在中标金额中,中标人应严格按采购人提出的数量、规格、质量及种植计划执行,若中标人执行不到位,采购人除按规定处罚外,并有权让第三方执行,且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养护款中扣除。

(项号22)1.21.工程量确认

(1)工程量按现场测绘绿地面积、乔木景观树数量等确定。

(2)工程量核实:在养护开始一个月内,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确认。由于非养护责任范围而增加的措施成本,以及变更或临时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以验收签单确认。

(项号23)1.22.工程量变更

(1)原则上,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工程量和质量等级要求。

(2)为降低养护成本,提高效益,中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违约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承担。

(3)采购人有权根据市政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变更工程内容,中标人不得拒绝执行。

(4)变更后工程款的计算:原则上以中标单价为依据,按实际面积和实际养护的时段拨付。

(5)如采购人有增加养护面积,中标人须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6)因建设或改造等需要,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终止中标人养护范围内的某些道路绿地的养护,终止期限由采购人根据需要确定。

(项号24)1.23.养护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水、电、肥及病虫害防治药物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施肥、浇水和用药工作。

(项号25)1.24.如遇重大节日及县委、县政府临时性重要活动,中标人有义务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加强管养及重要节点的景观整修工作(若需临时增添鲜花、盆景等景观布置,所需费用根据实际市场行情以现场签证方式另行核算)。

(项号26)1.25.承包期内,若发现管养范围内绿化苗木或草皮等枯死、减少及毁损的,中标人应及时补齐到位,不再增加费用。及时是指:当年度适合于苗木栽种季节内。(每年适合栽种季节为:1月1日至5月15日、10月20日至12月31日,对于部分特殊且不适应本地气候的乔木类苗木以管护考评组的意见为准,地被灌木类补植期限应在确定绿地缺失的两个月内补植完成,未能按时完成的,考评组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行补植,所需费用在中标人管护费中直接扣除)

(项号27)1.26.中标人应随时了解本地气候变化,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遇台风、暴雨等异常气候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预防及相关应急方案。包括大型树木修剪加固、树木倒伏应急处置、森林公园防火等,对于管养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除极端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外)皆由中标人负责

(项号28)★(三)考核及惩罚措施等要求

本项目由古田县临水宫管理委员会与福建省古田临水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考核,每月采取百分制进行考评,并统计得分结果。以每月得分作为该月绿地养护工作质量评价。满分为100分,每月得85分以上(含85分),全额支付当月养护项目款(按年度实际养护经费总额12个月平均分配数额);每月得85分以下,每减少1分应当扣除当月养护费(按全年养护经费分配表的数目)的1.5%;考评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全额扣除当月养护经费,在一年合同期内出现第二次低于70分的终止养护合同,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新一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征信平台记中标企业不良记录一次。

(项号29)★(四)报价要求

1、为了避免投标人所报价格影响以后完成工作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考虑各投标人投标总价的低于成本价因素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报价明细表(附后)及分项报价(附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投标人提供的作业人数、作业量情况是否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②投标人所报的管理及养护人员工资应基本符合目前古田县劳务市场行情,但不得低于2020年古田县最低工资及法律规定的相关费用;

③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员工进行发放高温补贴。

④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员工进行发放法定节假日工资。

⑤是否按相关法律及规定依法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2、采购人有权增加或减少部分项目,并若因政策原因须取消部分或全部项目,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3、采购人如发书面通知催促中标人上报申请项目费用材料,若中标人超过三个月未提交的,采购人有权视为中标人放弃此项目的相关权益。

(项号30)(五)其他事项

1、中标人要根据签订的管养合同和考核标准,编制年度和每月管护计划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精心组织、配足人员,明确、细化管养标准,努力提升管护技术水平。

2、中标人自身应加强对管护工作管理与督查,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齐相应的技术力量,管理团队,机械设备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存档备查。

3、养护内容包括浇灌、施肥、中耕、除草、修剪、整形、植物保护、补植、抗灾防台、绿地及行道树保护、园路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等。

4、中标人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清洁的方式实施养护承包。养护所需材料、成品、设备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遵照有关养护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5、本招标文件中若有尚未考虑到或遗漏的事项可以在管护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补充完善,并体现在招标文件及最终合同文本中。

6、采购人在规范执行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职能时,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决定或需要无条件配合执行。 

(项号31)(六)本项目养护期暂 定三年(1+1+1模式)。合同期暂定为一年,每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若中标单位经考核达标,可按中标单价续签,一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若考核不达标合同自动终止,其所养护项目重新招标。

(项号32)(七)中标后,采购人将组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中标人工作人员对各合同包具体绿地面积和行道树品种数量进行测算统计,中标人需对测算结果予以确认。采购人根据测算的具体绿地面积和行道树数量结合中标人中标单价确认最终的合同金额。在合同履行期内出现服务内容、养护绿地面积和行道树数量的增减,将按中标单价对合同总金额进行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三年(1+1+1模式),合同期暂定为一年,每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若中标单位经考核达标,可按中标单价续签,一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若考核不达标,合同自动终止,其所养护项目重新招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至 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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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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