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XX项目废碱液处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项目废碱液处置已由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预计处置废碱液HW35(251-015-35)约2500吨,装置间歇性生产,生产时产生废碱液需处置时,中标方需接到投标方3日内拉运完成,每批次拉运约30吨。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1年。
2.4 招标范围:废碱液HW35(251-015-35)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钠,硫化钠,其他成分以实际取样检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处置废碱HW35(251-015-35)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含8类);(2)财务要求: / ;(3)信誉要求:/ ;(4)其他要求: / ;资质,(5)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具有废碱液或同类别危险废物处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应位置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投标要求的相应资质。 (3)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6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1年11月26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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