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各所属公司运营期财产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各所属公司运营期财产保险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高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13个光伏电站(尚义元辰一期50MW、尚义元辰二期30MW、尚义元辰三期100MW、尚义协鑫28MW、张家口协鑫20MW、邯能广平50MW、临城协鑫28MW、曲阳晶投30MW、平山石能30MW、平山世景30MW、武邑润丰20MW、武邑新阳20MW、无极协诚3.5MW)的风险管理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和损失率,最大程度保证项目利益,拟为电站购买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其中:13个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439.5MW,财产一切险保额17.89亿元、机器损坏险保额7.67亿元、营业中断险4.56亿元,公众责任险保额500万元。以上项目均由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实施采购,中标后各个项目公司分别与中选人签署合同。
2.2招标范围: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险(跟随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保险(跟随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
2.3服务期: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2.4项目名称: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各所属公司运营期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CT-211511-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法人机构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年审有不良记录、年审基本合格或者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得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保险、营业中断险、公众责任保险;
3.3.投标人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应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要求,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如无,请说明原因);
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至少二个电力项目运营期保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协议或者合同证明);
3.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公司承诺);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公司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代理机构投标,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各级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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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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