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2019年拓展业务及能源经营宣传采购项目(标段1)(第二次)(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19-1887 ),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加应答。
一、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报刊广告制作及投放宣传。
2、预算金额:13.20万元 (不含税)税率6%。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确定1名中选人,份额100%。
标段1:报刊广告制作及投放宣传(预算:不含税13.20万)
6、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二、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或税务机关网站截屏或近六个月内开具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
3.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本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应答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诺书)
4.不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采购包或同一项目(未划分标段或采购包)的应答。(提供承诺书)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比选文件)
五、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19年6月20日9时00分至2019年6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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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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