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智能换电柜采购项目(第二次)已获批准,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由比选人自行完成本项目比选工作,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
1、比选项目概况1.1采购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智能换电柜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4比选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智能换电柜采购项目(第二次),三轮电动车智能换电柜1个(含锂电池4个)(具体内容参见技术参数及报价表)。
1.5服务地点:雅安市境内。
1.6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预算金额为3.6万元(含税,税率13%)。
1.7采购结果有效期: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比选后由评审小组根据比选申请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2.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3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比选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比选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比选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比选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5)比选申请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参选;
7)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比选文件的获取3.1、获取时间: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于2019年06月18日09时00分至2019年06月21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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