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2019年能源经营中心大型发电车租赁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
1.1 招标编号:TC19914T1;
1.2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2019年能源经营中心大型发电车租赁采购项目(二次);
1.3 项目预算:50万元;
1.4采购范围:2019年能源经营中心大型发电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至少包含50/100/200/500KW四种功率的发电车;
1.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或签订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
1.6质量要求:合格;
1.7选包、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划分:
选包 | 中选人数量 | 份额划分 |
NO.1选包 | 2 | 第1名60%,第2名40% |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2申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01月01日至今类似项目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取。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文件);
2.4申请人近两年(2017年、2018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或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2.5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应答。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06月17日至2019年06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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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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