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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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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190458-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保发改审批核准字【2016】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节能保南(蠡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与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南庄镇后刘市村国营农场废弃砖窑,总占地面积68938㎡,项目建设投资约为47932万元,设计规模为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年焚烧垃圾处理量为33.33×104 t/a。建设2条500t/d机械炉排炉及2套烟气净化系统,配置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相应的焚烧炉渗滤液处理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炉渣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及相应辅助生产设施和办公及生活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红线外1米内所有涉及的垃圾发电生产设施系统及配套设施工程的建筑、安装、单机调试、配合分部试运及整套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修补缺陷、保运、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决算等工作,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起重设施、地磅、安全阀等特种设备的检验、试验及取证;以及红线1米外配套设施(给排水管网及电力接入线路)的接口配合;配合完成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电力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手续、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特种设备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2.1 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建筑工程:桩基、土方开挖、凿削桩头及清理桩间土;主厂房(包括卸料平台及辅助设施、垃圾坡道(含封闭)、垃圾池、焚烧厂房、渣池、汽机厂房、主控楼、烟气净化厂房、烟囱等内部设备基础、管沟、土方、地基工程等);垃圾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以及相应辅助设施;综合水处理设施及蓄水池、循环水泵房及机冷塔;升压站、地磅房、办公生活等辅助设施等;厂区内道路、门房、室外管网、暖通、消防系统等工程;
2.2.2安装工程:2台500t/d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2台余热锅炉+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系统和附属设备的安装工程(含单体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焚烧炉及辅机、垃圾储存及上料系统、焚烧系统、热力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和渗沥液处理系统厂房外1米的配套设施、供排水系统、循环水冷却系统、电气系统、热控控制等安装工程(以上不包含由招标人发包的烟气净化设备安装、化水设备安装、综合水处理系统安装、渗沥液系统安装、激波吹灰设备安装、炉墙内砌筑、工业电视及安防设备安装、机冷塔设备安装、垃圾吊、渣吊、汽机吊设备安装、电气接入系统等设备安装)。
2.2.3配合完成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性能试验、移交试生产、电厂整套调试及保运工作、竣工验收等内容的工作;配合完成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电力质量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特种设备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2.4物资代保管:由发包人采购的设备、装置性材料、资料的卸车及代保管并负责组织开箱验收、按规定移交设备备品备件及档案资料等。
2.2.5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修补缺陷的工作;
2.2.6为确保资料的规范和完整,承包方需将上述土建、安装工程中不包含部分作为分包管理的一部分,包括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带安装工程。整个项目资料的组卷及归档由承包人统一进行,在交叉施工,工作面交接,现场配合等方面做出统一安排,并将分包方的资料视作整个项目资料的一部分,统一组卷,并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认可的标准统一归档。
2.3 计划工期:建筑及安装工程:14个月,自主厂房地基处理至两台机组72+24小时整套启动试运完成。保运期:180天,72+24小时结束进入试运行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投标方制定详细施工进度表、节点控制措施。投标方应考虑到冬季、雨季施工,若非招标方原因施工延期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2.4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5 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修补缺陷的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至少1个及以上单台500t/d炉排式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或火力发电机组施工建设项目经理业绩;
3.3 近6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日处理规模500t/d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或2016、2017、2018年财务报表);
3.5 近三年内未发生因合同违约而被起诉,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具同时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14至2019-06-18,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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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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