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保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1-10-1-003 )
项目所在地区:北市京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保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保密检查工作,强化信息系统和终端设备保密防护措施,现采购保密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保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所投保密系统产品应通过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测评,进入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装备名录。
3.2.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系统和存储介质信息消除系统开发单位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软件开发单位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软件开发单位投标。
3.2.3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不低于三个(可接受案例为同一单位近3年内的安全或保密系统)同类项目案例,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盖章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能反应工作范围的关键页和合同签章页)。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9日9:00起至2021 年11月5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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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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