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QCG2021038006
项目名称:龙华交通运输局智慧化提升项目之站牌智能化改造
预算金额:17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分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 | 电子站牌显示屏 | 36 | 台 | 经济耐用体积小 | 1782000.00 |
2 | 站牌改造和接电 | 36 | 套 | 优选已通电候车亭 | |
3 | 电子站牌通信服务功能 | 36 | 套 | 预报站文字信息发布 | |
4 | 电子站牌监控 | 36 | 套 | 便于查看使用情况 | |
5 | 必要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 | 1 | 套 | 可共享 | |
6 | 其他 | 不限 | 不限 | 根据自身设计方案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服务内容。软件实施方提供两年的质保期,硬件提供商提供两年的质保期;信息系统软件免费升级周期 1 年;硬件部分免费运维周期 3 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备选内容: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证明材料: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细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各项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格式自定。需在联合体协议注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比例)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