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崇左市江州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州区江州镇江州社区那佃屯亮化工程等三个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州区江州镇江州社区那佃屯亮化工程等三个工程
项目编号:CZZC2019-J2-20007-HCJS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以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成交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执行以下制度:(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按工程成交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成交单位在成交之后15天内缴清(2)建设项目银行代发工资制度(3)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6月03日 09:00至2019年06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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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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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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