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兰钢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原施工二标段IC卡刷卡式智能水表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原施工二标段IC卡刷卡式智能水表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总包单位: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兰钢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原施工二标段IC卡刷卡式智能水表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
(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城关区城关区东岗B691-1#规划路以东、 B663#规划路以南、嘉峪关西路以北。
(4)项目概况:本项目水表共计约334块;
(5)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开工日期: 2021 年 11月 23 日;
竣工日期: 2021 年 12 月 23 日。
(6)投资额: 约 13.2 万元。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质量要求:合格。
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IC卡刷卡式智能水表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指2018年10月至今)同类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5、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建筑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为准);
(2)拟派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以职称证原件为准);
(3)拟派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以相关证书原件为准);
(4)拟派项目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以相关证书原件为准);
(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凭证及缴费花名册)),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相关证书原件为准),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需提供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承诺(以具体承诺书原件为准)。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以具体说明及承诺书原件为准)。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为准。)。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296号文)执行。
10、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2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上获取(邮箱:2368651203@qq.com);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准备以下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6)近三年(指2018年10月至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注册证岗位资格证书;(8)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承诺;(9)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制作为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PDF版一份,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否则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未提供者不予发售招标文件,资料递交完成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