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161SCCZA149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0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及数量:提供全国339个地级以上城市的1734个国控城市点位运维信息集成和网络检查服务。
(2)服务范围:各国控城市点位的仪器设备和点位动态管理服务、日常运维和现场检查痕迹管理服务、1734个国控城市点位监测数据的审核和复核服务、站点运行分析服务、绩效初核服务和视频监控设备及运行状态管理服务等。根据运维信息集成和网络检查工作要求,研发并不断完善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作为完成服务工作的工具。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包件【第18包】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包件,因此,本包件所有服务标的均应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承接(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2)投标人及投标人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项目负责人员、实施人员及其他员工等,员工的认定以违法行为发生当时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存续为准)自2018年10月1日至今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下述行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经法院判决触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3)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企业的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购买了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 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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