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604-0613-7414-B1
2.项目内容:2019-2020年胜利油田溶剂油框架协议公开招标(19931011)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的付款方式和进度:乙方产品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6个月后支付货款。 2.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及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见附件)。 3.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采购供应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见附件)。 4.鉴于胜利油田生产单位分散,覆盖地域广泛,为满足应急处理,确保生产所需,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承诺接到用户质量和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3小时。 5.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溶剂油。须提供生产商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6.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证明。 7.生产商须提供标的物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的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须提供标的物实际生产商经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中除常规检测项目外还须包含溴值、芳烃含量两项检测指标。 8.投标人须承诺溶剂油包装物为金属桶;严格按照危险货物有关规定运输、装卸;开具名称为溶剂油的成品油专用发票。 9.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少量分散供货(最小包装/次)至指定地点,送货响应时间48小时,偏远地区不超过7天,随货附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中除常规检测项目外还须包含溴值、芳烃含量两项检测指标。 10.投标人须承诺回收符合盛装原产品循环利用条件的包装物。如若投标人处置标的物产生的危废包装物,投标人须选择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处置企业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其他废物(HW49:900-041-49)。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5月24日8:00时至2019年5月3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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