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612-3809-7339-B1
2.项目内容:SP3Z-0517非甲烷总烃及氮氧化物在线监测系统5305842448-上海石化焚烧炉CEMS排放在线监测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方案中加注星号(“*”)的技术要求或者加注(“*”)的技术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2.烃在线分析仪防爆等级:1区,不低于IIBT3+H2。NOx在线分析仪:防爆等级:1区,不低于IIBT3+H2 3.5、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测量原理:采用气相色谱法,使用氢火焰离子(FID)检测器。 非甲烷总烃检测采用气相色谱+FID的方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中所要求的测量方法,采用双色谱柱差减法。 4.4. 投标方所提供的非甲烷总烃及氮氧化物在线分析仪主机必须为整机原装进口,并承诺在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报关单证明材料。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必须具有防爆认证证书,必须具有CCEP环保产品认证。 5.3. 投标方必须提供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有3家类似工况应用业绩,业绩说明中应包括项目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或座机号码),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6.1. 投标方需取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或等同)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 投标方必须是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集成商、代理商,不接受同一生产商授权多家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5月24日8:00时至2019年5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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