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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新风街和新明胡同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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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风街和新明胡同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风街和新明胡同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采计X[20180507]-344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风街和新明胡同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新风街和新明胡同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施工),已由(西城财政)以采计X[20180507]-34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2.2 合同估算价18661565.58(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183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1)市政道路:道路破除、道路恢复步道砖铺设、无机料、铺设沥青油、铺设路缘石、铺设道路石材、检查井加固、阻车桩拆除扥项目;(2)交通工程:人行横道、导向箭头、机非分界线(黄色实线)、倒三角、停止线、减速让行线、自行车标、铝反光版面等项目;(3)绿化工程:栽植金叶女贞、栽植爬藤月季、栽植玉簪、栽植槐树、栽植大叶黄杨。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近三年已竣工的合同额在18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等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详细地址)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如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人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人在近三年没有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审查后还给报名投标人)。

5.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 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成本价出售,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会议室(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西街18-1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罗工18501696437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

邮 编:100044

联系人及电话: 尹工18510289330

电子邮件:1402086316@qq.com

公告期限: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近三年已竣工的合同额在18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3.其他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等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6.1565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00至2019年05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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