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2021-2022年度北方港口至南京扬州煤炭基地运输服务招标所需煤炭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015-9001-12571-B1 2.项目内容:2021-2022年度北方港口至南京扬州煤炭基地运输服务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海上运输(煤炭运输) | 8000000.00 | 包1-煤炭运输服务 | ||||||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南京扬州煤炭基地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水路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2.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制度。具备2020年度由法定中介机构审计的投标商财务报告、企业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如2020年报告尚未完成,可以提供2019年度的报告)。 3.所有备案船舶具备适航证书和船舶年审合格证。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并出具相应的承诺函。 5.公司船舶三年内没有列入港口黑名单,并提供承诺函。 6.投标商满足技术要求的自有船舶数量大于等于4条,至少具备1.5-2.5 万吨、2.5-3.5万吨、3.5-5.5万吨三种船型中的两种。其中,1.5-2.5万吨船型必须具备,以满足煤种精细化配煤需求和调节库存的需要。自有船舶总载货吨数大于10万吨。 7.具备三年及以上从秦皇岛港等北方港口承运煤炭散货业务的业绩,提供相应的长期协议(三年及以上)或年度合同。 8.对承运船舶投保对承运船舶投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一切险,并附加船舶污染责任险。 9.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符合证明》,以及由中国船级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签发的《安全管理证书》。 10.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商视为评审不合格: (1)不能全部满足以上9项基本条件的; (2)提交的评审资料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的其它情形的。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12日8:00时至2021年10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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