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2/21-SB-0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儋州市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海南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儋州光伏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儋州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5MW/50MW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2/21-SB-0101 | 海南华电儋州100MWp农光互补项目储能系统采购 | 25MW/50MWh储能系统电池、控制系统、配电装置、能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等设备采购。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南华电儋州100MWp农光互补项目储能系统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 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 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釆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 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 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EMS(能量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电池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8.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含EMS、PCS、电池等)成套供货合同业绩累计容量不低于150MWh,其中含1项单体容量不低于50MWh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9.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30 09:17到2021-10-1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30 09:17到2021-10-12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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