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MKZB-CG-20211001
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消防救援大队供热消耗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吉林市龙潭区消防救援大队供热消耗材料采购,总需求量暂按330吨,消耗量约1.8吨/天,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阶段性供货,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5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活动对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度(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所审核过得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的可提供2020年度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连续12个月(2020年1月以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均将被拒绝;(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供应商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近三年供应商单位和个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且提供查询页面无行贿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0)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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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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