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脱酸塔喷水降温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脱酸塔喷水降温系统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马村镇营里村东,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三台锅炉烟道烟气温度均为200℃-240℃左右,制浆系统或雾化盘故障,当采用干粉(氢氧化钙)脱硫时,由于烟气温度高,严重影响了脱硫效果、除尘器布袋寿命较低甚至损坏,需采取措施降低烟气温度,由目前的200℃-240℃降至140℃-170℃。
2.2招标范围
1#、2#、3#焚烧炉各设置一套双流体喷水降温系统,另设置一套公用系统,即为水泵站和压缩空气总管网。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范书。
工期: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项喷雾系统供货或安装或改造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发票、银行转账记录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 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招标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 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4日9:00时至2021年09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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