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2021年彩钢板机房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D-2021-D-D16422C02,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加。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原因
1.1、 采购内容:在网运行彩钢板机房因年久失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对此类板房新购更换
1.2、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含税),选取1名中标人。
1.3、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履约金额达合同金额100%时止或如总部、省公司同类物资(或服务)采购合同生效时原合同自动终止。
1.4、 供货期及到货地点:收到采购人订单后10日内送达在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1.5、 项目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参选人资格条件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3、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参选人被列入江西铁塔供应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黑名单或列入江西省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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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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