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CW-HW-2021-034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购置快速检测指挥棒式酒检仪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计划购置200根具有4G回传功能的快速检测指挥棒式酒检仪。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之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4、具有有效的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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