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GS-202110-ZB01
1.招标条件
新乡高新区东扩片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二期)涉高速公路和铁路路段海河路与高铁交叉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TGS-202110-ZB01)已经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装备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东扩片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二期)涉高速公路和铁路路段海河路与高铁交叉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ZTGS-202110-ZB01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及包件划分: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具有新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商混站验收批复文件或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3.3生产能力:投标人具备生产各项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的能力,单站至少配备两套生产能力180方/小时的拌和机,混凝土年生产能力达25万方,能满足交货要求。
3.4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是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CAL或CNAS或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的检测(验)报告;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3.6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份2019年至2021年市政、铁路等同标号混凝土的供货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3.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年)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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