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44
项目名称:临沧边境管理支队2021年民警职工中秋节、国庆节和生日慰问协议供货商采购项目(A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节日慰问品以日常生活用品提货卡券形式提供,提货卡券可用于兑换米、面、油、肉、蛋、奶、洗涤洗护、纸品及各类食品和生活必需品。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起5日内交付全部提货卡券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云南省政府采购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提供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已有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磋商申请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自行提供有效情况说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档案记录,磋商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日查询)。(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至 2021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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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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