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源镇兰大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源镇兰大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项目已由泾审批发【2021】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泾源县泾河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泾河源镇兰大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项目 。
2.2 建设地点:泾源县泾河源镇兰大庄村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泾河源镇兰大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项目 。
主要内容为:(1)、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对村内水泉公园及主巷道环境提升改造、兰大庄村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兰大庄村‘初心’公园及老年饭桌院庭改造;(2)、道路及附属工程:主要是对村内巷道提升改造,新建道路及生产桥,排水渠抹面修复;(3)、村容环境整治工程:主要是对村内巷道环境进行美化整治,包括乡村文明墙绘、危墙加固等。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共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打印后装入投标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13日18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7日08时30分至2021年09 月13日18时30分期间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