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2021-B-018
项目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及公共区派出所枪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8.671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及公共区派出所枪库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不接受国外投标人谈判。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修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会议,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谈判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谈判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至 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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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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