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购置第一批设备 采矿60-110E岩石破碎机排料胶带机减速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购置第一批设备 采矿60-110E岩石破碎机排料胶带机减速机,招标人为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购置第一批设备 采矿60-110E岩石破碎机排料胶带机减速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购置第一批设备 采矿60-110E岩石破碎机排料胶带机减速机
2.2 项目地点: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吕梁市岚县梁家庄乡索家坡村)
2.3 项目概况: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拟采购60-110E岩石破碎机排料胶带机减速机1台,依据相关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4 招标范围:60-110E岩石破碎机排料胶带机减速机1台
2.5 交货期:6个月
2.6 项目编号:0636-2140TGKY0585
2.7 标段情况: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0636-2140TGKY0585-01 | 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购置第一批设备 采矿60-110E岩石破碎机排料胶带机减速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或能提供合格产品的供货商。其中供货商应提供生产厂家授予的有效期内的合格授权证书。
3.2 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经济纠纷
3.4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其应标产品须具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并有在类似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的成功经验;本次招标不接受产品试用
3.5 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平台,点击“我是投标人”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注册”进行平台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直接进行用户登录。
4.2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请于2021-08-25 08:00至2021-08-30 17:00,通过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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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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