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9-04-14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扩建35万m3/d,出水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III类水体标准;将一期65万m3/d一级A出水主要水质指标提标至地表水III类水体标准;新增污泥干化+焚烧1000t/d(含水率80%计)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该项目前期审批已完成,资金已到,设计完成。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813-194GMZB19083/04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采购污泥处理处置工艺系统货物及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河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2.1投标人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业绩:
2.3.1 01标段:
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30万m3/日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有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至少1项,该业绩单笔合同的采购范围必须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的供应,该业绩对应合同(单笔合同)的货物金额须大于等于1亿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3.2 02标段:
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30万m3/日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有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至少1项,该业绩单笔合同的采购范围必须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的供应,该业绩对应合同(单笔合同)的货物金额须大于等于1亿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3.3 03标段:
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30万m3/日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有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至少1项,该业绩单笔合同的采购范围必须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的供应,该业绩对应合同(单笔合同)的货物金额须大于等于1亿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3.4 04标段:
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30万m3/日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或300吨/日(以含水率80%的污泥计)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泥焚烧项目有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至少1项,该业绩单笔合同的采购范围必须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的供应,该业绩对应合同(单笔合同)的货物金额须大于等于1亿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4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或提供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部分主要招标货物制造商及服务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必须提供授权书的主要货物及服务详见本资料表13.3。
2.5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成套设备供货能力和工程集成能力,能够协助设计院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并按照最终的设计施工图完成系统货物的供应和服务的提供。
2.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破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04-1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04-19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扩建35万m3/d,出水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III类水体标准;将一期65万m3/d一级A出水主要水质指标提标至地表水III类水体标准;新增污泥干化+焚烧1000t/d(含水率80%计)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该项目前期审批已完成,资金已到,设计完成。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813-194GMZB19083/04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采购污泥处理处置工艺系统货物及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河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采购污水处理工艺系统货物及服务项目01标段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2 | 采购污水处理工艺系统货物及服务项目02标段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3 | 采购污水深度处理工艺系统货物及服务项目03标段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4 | 采购污泥处理处置工艺系统货物及服务项目04标段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2.1投标人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业绩:
2.3.1 01标段:
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30万m3/日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有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至少1项,该业绩单笔合同的采购范围必须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的供应,该业绩对应合同(单笔合同)的货物金额须大于等于1亿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3.2 02标段:
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30万m3/日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有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至少1项,该业绩单笔合同的采购范围必须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的供应,该业绩对应合同(单笔合同)的货物金额须大于等于1亿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3.3 03标段:
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30万m3/日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有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至少1项,该业绩单笔合同的采购范围必须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的供应,该业绩对应合同(单笔合同)的货物金额须大于等于1亿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3.4 04标段:
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30万m3/日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或300吨/日(以含水率80%的污泥计)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泥焚烧项目有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至少1项,该业绩单笔合同的采购范围必须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的供应,该业绩对应合同(单笔合同)的货物金额须大于等于1亿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4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或提供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部分主要招标货物制造商及服务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必须提供授权书的主要货物及服务详见本资料表13.3。
2.5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成套设备供货能力和工程集成能力,能够协助设计院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并按照最终的设计施工图完成系统货物的供应和服务的提供。
2.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破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04-1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04-19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