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CG[CS]20210711-1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病案室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332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46626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金额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病案室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 | 1项 | 483329 | 444662.68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 44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供应商代表必须经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供应商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5)供应商须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6)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7)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8)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的,视为无效响应。(原件应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中);(9)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至 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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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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