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标准要求
1. 大运力维稳保障应急大客车
(1)企业具有一次性运输投送3000人运输的能力;
(2)企业应至少拥有车龄7年以下50座以上大巴车60台;
(3)企业旗下全部车辆均应符合公安部门检验合格标志及国家交通安全标准,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车辆登记和年检;
(4)企业旗下全部车辆应按时交纳相关税费,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100万元)及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每车100万元);
(5)车辆内部设施制动系统、机油、冷却液、玻璃水等设施良好,驾驶警示系统、行车记录仪、座椅安全带、车用灭火器、车内空调设施齐全有效,车身外部完好无损;
(6)车门开启自如,锁止可靠;
(7)车辆外部清洁美观,所有车辆车身外部颜色应统一,最多不超过两种颜色,车内地板、顶棚、顶灯、侧围、窗帘、座套干净整洁,执行勤务期间由供应商免费提供车辆不干胶标语、条幅一类物品;
(8)供应商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采购人不予承担车辆折旧费用;
(9)供应商在执行采购人外地任务时,如发生交通事故,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一切修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0)供应商车辆在执行采购人任务期间,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将供应商正在执行任务的车辆召回或进行替换。
(11)供应商不得提供有过重大事故的车辆。
(二)驾驶员标准要求
1.供应商企业应与其名下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大客车驾驶员持准驾车型驾驶证应不低于5年;
3.供应商企业旗下驾驶员应统一着装,携带行车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准驾证,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4.驾驶员上岗前认真检查各系统特别是制动、转向灯光系统是否良好,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严禁车辆在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行驶;(安全隐患概括,车辆牌照是否完好,车辆是否检验合格、存不存在超期未检验情况、车辆轮胎性能等情况。)
5.乘客全部上车落座检查车门是否关好后,起步发车;
6.运行时集中精力,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谨慎驾驶,礼貌行车,安全第一;
7.供应商驾驶员在法定节假日执行采购人任务时,供应商驾驶员薪酬及福利由供应商公司承担,与采购人不发生任何关系。
(三)工作内容要求
1.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运力需求,成立应急运力保障车队,用于民警辅警年度轮值轮训,会议接待,警卫任务,晋升警衔等任务,要求能够满足采购人一次性运输3000人规模的输送保障能力;
2.因突发状况,采购人无法提前告知供应商用车时间、数量、路线、目的地等信息时,采购人用车指令下达40分钟内,供应商车辆及人员到达采购人指定的车辆集结地(市内五区、超过市内五区,达到时间另行协商)。采购人目的地为沈阳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时,要求供应商60分钟内做好离沈出发准备;
3. 供应商车辆在外地执行采购人任务时,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产生故障,无法继续执行任务,供应商在一小时内安排同级别或同型号车辆到达现场进行替换(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从外地客运公司租赁车辆)。
(四)安全管理标准
1.严格控制司机连续驾驶时间,超400公里每车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
2.按时维修保养车辆,保证技术状况良好;
3.定期开启驾驶人员安全、服务教育,提高安全和服务意识;
4.采用安全管理先进技术(车辆安装GPS监控摄像头等)用于车辆动态监管。
(五)车辆租赁费用每日最高标准